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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商云汇担保交易服务协议


本次协议修改于2019128日起进行公示通知,若有任何意见,请在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本网站管理员提出,若您无意见本管理规则将于201924日正式生效。


如您对已生效的变更事项仍不同意的,您应当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之日起停止使用我们服务,变更事项对您不产生效力;如您在变更事项生效后仍继续使用我们服务的,则视为您同意已生效的变更事项。

本协议缔约方为购商云汇旗下网站用户(供应商)、成都购商云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购商云汇

供应商声明与承诺

(一)供应商确认在申请加入担保交易服务之前,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一旦加入本担保交易服务计划,即表示同意遵循本协议之所有约定。

(二)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附件、正文提及的规则及所有购商云汇旗下网站上关于“诚信交易保障”已经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下称“交易保障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交易相关的维权规则等。所有这些规则都应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供应商同意购商云汇有权随时对本协议和规则内容进行单方面的补充和(或)变更,并提前7天以在购商云汇旗下网站公告的方式予以公布并征求用户意见,无需另行单独通知供应商;若供应商在本协议内容公告变更后继续使用本服务的,包括但不限于维持所发布的商品信息,或继续发布商品信息等,即表示供应商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也将遵循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使用本服务;若供应商不同意修改后的协议内容,应停止使用本服务,并应立即向购商云汇提交协议终止申请。  

(四) 供应商声明在同意接受本协议并加入本服务时,供应商是具有法律规定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本协议内容不受供应商所属国家或地区的排斥。不具备前述条件的,供应商应立即终止注册或停止使用本服务。


一、定义

1、担保交易服务:指供应商确认接受《担保交易服务协议》,且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缴存不低于人民币2000元的诚信金(经购商云汇书面同意的除外),根据本协议及购商云汇旗下网站(所涉域名为:go2.cn下同)其他公示规则的规定,通过购商云汇旗下网站发布产品信息并通过在线交易方式向其他购商云汇用户(下称"采购商")出售产品时,承诺为采购商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当供应商发生违约或不诚信行为(收款后未按约定时间发货或交付商品的数量或质量与约定不符等造成采购商损失且未对采购商的补救、赔偿要求进行及时合理处理),采购商可向购商云汇提出投诉介入申请,购商云汇在收到采购商有效申请后,根据相关证据,有权独立判断投诉是否成立,以上判断是基于双方提供的证据及购商云汇所了解的情况所作出的,购商云汇并非专业人士,因此对此判断将不对其承担任何责任,如购商云汇判断投诉成立,则将按以下方式保障采购商权益:购商云汇有权从供应商的诚信金中划扣不足赔付或未赔付的相应金额诚信金向采购商进行先行赔付。担保交易服务是供应商向采购商提供的服务,供应商是该服务义务的承担者,购商云汇对此服务不承担任何责任。

2、诚信金:指供应商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及购商云汇旗下网站其他公示规则的规定,缴存于供应商指定的资金账户并授权购商云汇进行止付锁定或缴存于供应商的诚信金账户,在供应商未履行担保交易服务承诺时用于对采购商进行赔付的资金。

3、先行赔付:指供应商与采购商在购商云汇旗下网站进行在线交易后,如因供应商未履行担保交易服务承诺而导致采购商权益受损,且在采购商直接要求供应商处理,供应商超过设定的时效内未进行处理的情况下进行申诉的,购商云汇有权以普通、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根据相关证据材料和规则,判定供应商是否应承担赔付责任。如是,购商云汇有权直接从供应商的诚信金账户直接扣除不足赔付或未赔付的相应金额诚信金款项或向供应商的资金账户发出相应款项的支付指令。

4、在线交易:指买卖双方在购商云汇旗下网站上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交易、在线转账交易等购商云汇旗下网站支持的在线成交方式所进行的交易。

5、资金账户:指由购商云汇公司为用户提供的一个唯一的编号,由用户自行设置密码,以此查询或计量用户的预付或应收应付款。

6、购途网运营公司:成都购商云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购商云汇购商云汇公司

二、加入条件

1、加入担保交易服务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购商云汇另有约定的除外):

1.1个人通过个人实名认证,企业通过企业身份认证或企业实地认证或企业名称认证;

1.2供应商同意并签订《担保交易服务协议》;

1.3供应商自行缴存不低于人民币2000元的诚信金于诚信金账户或指定的支付宝账户(经购商云汇书面同意除外);

1.4其他购商云汇认为须符合的条件。

2、供应商应保证在协议期内始终具备上述条件,如购商云汇有合理理由怀疑且供应商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未违反上述条件任何一项的,则购商云汇单方有权立即中止或终止本协议,直至供应商具备上述条件;

3、供应商应保证其阐述的上述条件均真实准确、有效,如因供应商上述条件不真实或不符合购商云汇条件等而导致的纠纷或被相关国家机关处罚的,供应商应独立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而造成购商云汇(包括其关联公司、合作伙伴等)损失的,供应商应当向购商云汇赔偿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用等)。


三、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

1、供应商承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发布供应信息并进行交易,从事的前述行为均真实、合法、有效并独立承担责任,并对描述的商品信息负有举证责任。供应商应保证出售的商品在合理期限内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符合商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标准等,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等不合理的危险,并且对描述的商品信息的真实性负有保证责任,若因供应商发布的信息或出售的商品存在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因此给购商云汇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所有损失。

2、供应商有义务按约定的质量、数量、时间等提供产品及相关服务,维护供应商及购商云汇的商誉。

3、供应商不得将担保交易服务交易项下的权利义务未经购商云汇书面同意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否则购商云汇有权立即取消其担保交易服务,由此造成购商云汇损失的,供应商须负责全部赔偿。

4、供应商保证当生产经营情况等发生重大不利事件时,应立即通知购商云汇,否则一旦发现,购商云汇有权立即取消供应商的担保交易服务,由此造成购商云汇及供应商损失的,供应商须自行负责全部赔偿。

5、供应商有义务确保账户及密码不外泄,若账号密码外泄应当及时通知购商云汇进行账户冻结等方式进行补救,任何因供应商的疏忽造成的账户被盗带来的损失和赔偿责任,由供应商完全独立承担,购商云汇不承担任何责任。

6、供应商签署本协议即意味着同意并遵守本协议及其他公示或将来可能公示的担保交易服务规则、文件、问答,购商云汇网站规定的《购商云汇诚信服务条款》及《交易争议处理规则》等所有规定。

7、供应商同意:当进行先行赔付时,或购商云汇使用自有资金代供应商向采购商进行赔付时,即视为供应商违约,购商云汇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违约金并且向供应商进行追偿(追偿产生的律师费、差旅费亦由供应商承担)。

8、供应商同意:当购商云汇受理采购商提出的担保交易服务维权和赔付申请时,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在购商云汇要求的时间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证明供应商与采购商交易的商品是否存在采购商提出的问题或是否符合双方的约定,并保证所提交的证据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9、供应商应违反本合同本条第1-4款约定对购商云汇造成损失的,或购商云汇依据本条第7款等相关约定进行先行赔付后,购商云汇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或进行追偿,赔偿或追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以及公证费用等。

四、购商云汇的权利义务

1、在收到供应商加入担保交易服务的申请后,购商云汇有权对该供应商的申请进行审核以确定是否同意其申请。供应商同意购商云汇对此有完全的权利同意或拒绝申请。

2、在收到加入担保交易服务的申请并审核通过后,购商云汇可在该供应商店铺、产品信息上加注并展示“担保交易服务”标识及将来本服务中可能增加的其它特别标记。

3、如采购商发起有效的赔付申请,则购商云汇有权依据本协议规定、采购商与供应商双方提供的资料和证据,以普通及非专业人士的角度独立判断确定采购商索赔是否成立;如索赔依据成立,购商云汇有权自供应商的诚信金账户扣划或向供应商的资金账户发送支付指令,将部分或全部诚信金用于向采购商进行赔付,购商云汇对采购商、供应商、用户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4、依据供应商的授权,购商云汇可以依据本协议、与供应商签署的其它协议、或担保交易服务有关规则,有权处置供应商的诚信金及供应商在购商云汇网站的其他账户资金。购商云汇基于独立判断有合理理由怀疑可能存在供应商损害采购商或第三人或购商云汇利益的情况下,也有权随时取消供应商的担保交易服务。

5、购商云汇向采购商赔付或使用诚信金进行任何代为赔付之后,将以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公告、短信、传真及电话联系等)通知供应商,在向供应商出具的书面通知中,将说明赔付原因及赔付金额,并有权就此向供应商进行追偿。

6、因供应商违反本协议或与购商云汇签署的其他协议构成违约而被终止服务,则购商云汇有权将供应商的诚信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

7、依据供应商在本协议中的授权,购商云汇可以向争议处理司法机关提供供应商一般信息及纠纷调解中保留的证据,且有向该司法机关提出查看及索要案件处理信息的权利。

8、购商云汇依据本协议享有的权利以及获得的授权,均有权自行将全部或部分转移、转让、许可、分授权、转授权给他人。

9、即使供应商加入担保交易服务并因此与采购商发生在线交易,但对于因该交易所产生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履行、索赔的提出、以及赔款的支付等,均由供应商与采购商自行承担责任,购商云汇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0、若采购商发起有效的赔付申请,供应商向购商云汇提供虚假证据的,导致购商云汇作出错误的判断由此损害采购商权益的,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购商云汇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购商云汇有权因此要求供应商赔付2倍诚信金作为违约金,并且有权立即取消供应商的担保交易服务。


五、诚信金规则

供应商应根据以下条款之约定缴存,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购商云汇及其关联公司有权根据本协议相关条款及购商云汇旗下网站其他公示规则的规定止付(或冻结)、使用、处置诚信金。

1、诚信金缴存

1.1首次缴存

1.1.1 除经购商云汇书面同意供应商暂缓缴存外,供应商在申请加入担保交易服务时,必须同时自行缴存不低于人民币2000元的诚信金。如供应商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已缴存过2000元或2000元以上的诚信金,则在本协议生效后,无需立即另行额外缴纳诚信金。

1.1.2 经购商云汇书面同意供应商暂缓缴存,则供应商理解并承诺在暂缓缴存期满前缴存诚信金,使诚信金余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元,否则视为供应商主动退出担保交易服务计划。另外,在暂缓缴存期间供应商发生任何赔付事件,除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赔付责任外,供应商应立即补足诚信金,使诚信金余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元。

1.2补充缴存(以下称为“补缴”)

1.2.1供应商应始终保持诚信金余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元,如发生赔付事件导致当前诚信金余额低于人民币2000元时,应在赔付之日起七(7)天内补缴,使诚信金余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元,否则视为供应商主动退出担保交易服务,购商云汇有权在补缴期间中止供应商的担保交易服务。

1.3尽管有上述约定,本协议有效期内,购商云汇有权根据供应商业务变化及实际赔付情况,以书面方式通知供应商是否需要调高诚信金金额。供应商应使诚信金余额始终保持不低于本条款约定的最低额度要求或购商云汇通知调高之金额(以二者中,金额较高者为准),诚信金不足期间,购商云汇有权暂停或终止向供应商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

2、诚信金止付(或冻结)

供应商不可撤销地授权购商云汇根据本协议之约定将供应商缴存的诚信金2000元或购商云汇通知调高之金额通知财务部门止付锁定于供应商指定的资金账户或冻结于供应商的诚信金账户中。若供应商自行缴存的诚信金超过2000元,当针对供应商的赔付申请总额大于2000元时,购商云汇有权就赔付申请超过2000元部分做同等金额止付(或冻结)处理,直至止付(或冻结)全部。

3、诚信金解除止付(或解冻)

当供应商申请主动退出或诚信金不足未及时补缴退出或购商云汇单方面通知供应商终止担保交易服务而退出担保交易服务计划,并同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诚信金将解除止付(或解冻): 

3.1没有未完结的交易; 

3.2没有未完结的投诉案件;

3.3没有在交易售后受理期(自交易成功之日起30天)内的交易。



4、缴存于诚信金账户的诚信金退回

4.1供应商退出担保交易服务计划,诚信金符合解冻条件且不存在因违约应被作为违约金没收的情形,购商云汇将退回供应商自行缴存于诚信金账户的全部诚信金余额至供应商本人所绑定的账户。对于供应商在退出担保交易服务之前所发生的交易,不因供应商的退出而影响采购商享受担保交易服务的权利。

4.2对于供应商自行主动缴存于诚信金账户超过2000元部分的诚信金,不存在本条所述冻结情形且不存在因违约而被作为违约金没收的情形,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要求自行转出至供应商所绑定的账户。

5、诚信金的管理与使用

5.1 供应商同意:购商云汇有权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发生时,处置供应商的诚信金:

5.1.1 如供应商在购商云汇旗下网站发布商品、通过在线交易方式与采购商达成交易、履行交易相关约定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购商云汇旗下网站任何规则、规定或违反供应商对采购商的承诺,或被采购商申请维权、索赔时,购商云汇有权根据其独立的判断,无须承担责任的直接将供应商的诚信金对采购商进行先行赔付。

5.1.2如供应商违反本协议和/或购商云汇旗下网站任何规则和/或供应商与购商云汇签署的其他协议,给购商云汇或其关联公司造成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赔偿、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的,购商云汇有权根据其独立的判断,无须承担责任的直接从诚信金中扣除或扣划相当于购商云汇或其关联公司损失(含应退回的货款等)的金额,以赔偿购商云汇或其关联公司所遭受的损失。若供应商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对购商云汇或其关联公司进行赔偿的,购商云汇有权无限期关闭供应商的资金账户的全部或部分功能,直至供应商承担了相应的责任。

上述5.1.1项规定的赔付程序将按购商云汇旗下网站不时公布的规则及/或购商云汇的决定进行。

5.2 购商云汇如使用诚信金进行任何赔付,将以书面方式通知供应商。在向供应商出具的书面通知中,将说明赔付原因及赔付金额。

5.3 如供应商的诚信金或资金账户余额不足以赔付时,供应商应自行支付额外的赔付金额。在供应商诚信金或资金账户余额不足时,购商云汇没有使用自有资金向采购商或者任何第三方支付赔偿金、补偿金或其它任何款项的义务,供应商仍应对采购商或者其他权利人承担赔付、补偿义务。供应商明确同意如供应商的诚信金或资金账户余额不足以赔付,且供应商未自行向采购商支付额外的赔付金额时,供应商不可撤销地委托购商云汇(但购商云汇无义务)使用自有资金代供应商向采购商进行赔付。此等情形下,购商云汇有权向供应商追偿赔付金,包括但不限于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5.3.1 要求供应商在购商云汇赔付后七(7)日内向购商云汇偿还与赔付金数额相同的资金,并向采购商赔付供应商实际需赔付金额中的剩余部分(如有),且在指定时间内补足诚信金,若逾期超过七【7】日仍未向购商云汇进行赔付金的偿还的,除赔付金外,供应商需向购商云汇按赔付金每日0.1%的金额向其支付违约金,并且购商云汇因此有权取消供应商的交易资格。

5.3.2将供应商已购购商云汇的产品或服务中未履行部分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服务费、推广费等)以抵付损失;或将供应商在购商云汇网站的所有账户下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任何预付款,应收款等)及资金账户中的款项扣除以抵付损失。

5.4 供应商对采购商、任何第三方以及购商云汇的赔付责任不以供应商已缴纳的诚信金为上限,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赔付义务。购商云汇不对采购商或者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赔付及赔偿义务,但有权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将供应商的诚信金用于保障对采购商或其他权利人的利益。


六、委托支付

1、本协议一旦生效,即表示供应商已充分理解并同意向购商云汇公司做出授权,供应商授权购商云汇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供应商的或供应商的资金账户中的余额进行相应操作,此授权在本协议有效期间以及本协议明确约定的期间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并不可撤销。

2、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购商云汇有权发出如下类型的指令:

2.1诚信金止付或诚信金解除止付,余额止付或余额解除止付;

2.2划扣诚信金、余额用于执行先行赔付、补缴诚信金或赔偿购商云汇及其关联公司的损失;

3、供应商同意购商云汇公司依照供应商的授权进行操作的一切风险由供应商承担。作为购商云汇公司为供应商或供应商指定的资金账户提供的一项增值服务,除非购商云汇公司未按照供应商的授权执行操作或执行指令错误,购商云汇公司将不对任何因授权行为之履行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供应商也不得在诉讼、仲裁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争议解决中向购商云汇公司主张权利,该等争议应由供应商与购商云汇另行协商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七、免责、责任限制、索赔

1、购商云汇无须支付供应商所缴纳的诚信金相关的任何利息、费用。

2、供应商同意并理解: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罢工或骚乱、物质短缺或定量配给、暴动、战争行为、政府行为、通讯或其他设施故障或严重伤亡事故等,致使购商云汇延迟或未能履约的,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3、供应商了解并同意,购商云汇及其关联公司并非司法机构,仅能以普通、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对供应商及采购商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鉴别,购商云汇及其关联公司对交易纠纷的调处完全是基于供应商的委托,购商云汇及其关联公司无法保证交易纠纷处理结果符合供应商的期望,也不对交易纠纷调处结果及赔付决定承担任何责任。供应商应保证提交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承担供应商或采购商提供的信息、数据不实的风险和责任。如供应商因此遭受损失,供应商同意自行向对方当事人进行索赔。同时供应商同意购商云汇对与本协议相关的以及由于本协议的签署、履行导致的所有的、全部的责任,不管是否与违约、侵权相关,也不管由于故意还是过失,也不管供应商是否向购商云汇支付或给予过任何费用、款项、利益,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超过2000元人民币,这并不影响购商云汇依据本协议、购商云汇参与的其它协议、担保交易服务规则享有的免责、责任限制的权利。


八、协议生效

  自供应商确认接受本协议,且满足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全部“加入条件”,本协议即产生法律效力。

 

九、协议的终止

1、供应商主动申请终止:可提出终止服务申请,需提前三十日向购商云汇提交终止申请,并再其店铺首页显著位置公示有关信息。购商云汇收到申请并取消担保交易服务标识后本协议即告终止。

2、供应商申请加入担保交易服务时所依据的服务身份资格终止。

3、通知解除:购商云汇有权提前七(7)天以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

4、购商云汇单方终止权:如供应商违反购商云汇的任何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项下的任何约定、本服务的其他规则,购商云汇都有权立即单方面终止本协议,且按有关规则对供应商进行处罚。

5、本协议规定的其他协议终止条件发生或实现,导致本协议终止。

6、无论本协议因何原因终止,在协议终止前的行为所导致的任何赔偿和责任,供应商必须完全且独立地承担责任。即使本协议终止,购商云汇仍有权依据本协议的规定,处理因本协议有效期内发生的交易所导致的采购商索赔,包括但不限于通知使用供应商的诚信金向采购商进行赔付。


十、其他

1、本协议之解释与适用,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处理,并以购商云汇所在地人民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2、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视作无效或无法执行,则上述条款可被分离,其余部份则仍具有法律效力。

3、购商云汇于供应商过失或违约时放弃本协议规定的权利的,不得视为其对供应商的其他或以后同类之过失或违约行为弃权。

4、如供应商同时加入了担保交易服务之行业化保障服务,相关行业化保障服务协议(包括但不限于《15天包换服务协议》、《24/48/72小时发货服务协议》等以及后续购商云汇不断更新的行业化保障服务协议)同时适用本协议的相关约定。

5、如供应商同时申请了“实力质造商家服务”,则就担保交易服务(含相应行业化保障服务)及诚信金相关要求应按照购商云汇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执行。

6、

(一)购途网运营公司通过本协议约定联系方式向您发出通知,其中以电子的方式发出的书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在购途平台公告,向您提供的联系电话发送手机短信,向您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电子邮件,向您的账号发送旺旺信息、系统消息以及站内信信息,在发送成功后即视为送达;以纸质载体发出的书面通知,按照提供联系地址交邮后的第五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

(二)对于在购途平台上因交易活动引起的任何纠纷,您同意司法机关(包括但不限于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可以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微信、支付宝或阿里旺旺等现代通讯方式或邮寄方式向您送达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文书)。您指定接收法律文书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微信、支付宝或阿里旺旺账号等联系方式为您在购途平台注册、更新时提供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联系方式,司法机关向上述联系方式发出法律文书即视为送达。

(三)您指定的邮寄地址为您的法定联系地址或您提供的有效联系地址。

您同意司法机关可采取以上一种或多种送达方式向您达法律文书,司法机关采取多种方式向您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时间以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